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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LIAN ENERGY GROUP

关于危化品销售的告诫函

2023-07-14

根据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我司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履行危化品销售告诫义务,并对外进行公示。告诫函内容为: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相关经营行为详见《关于规范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关于规范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http://jswx.gov.cn/fwhd/tzgg/202305/t20230526_3221587.shtml



万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